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
地藏經・利益存亡品第七|白話與法師講解
地藏菩薩勸人:親人臨終與往生後七七日內,多做善事、念佛供養,不要殺生拜鬼;所做功德,亡者得一分,自己得六分。
經文
爾時,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:「世尊!我觀是閻浮眾生,舉心動念,無非是罪。脫獲善利,多退初心;若遇惡緣,念念增益。是等輩人,如履泥塗,負於重石,漸困漸重,足步深邃。若得遇知識,替與減負,或全與負,是知識有大力故,復相扶助,勸令牢脚,若達平地,須省惡路,無再經歷。
「世尊!習惡眾生,從纖毫間,便至無量。是諸眾生,有如此習,臨命終時,父母眷屬宜為設福,以資前路。或懸旛蓋,及然油燈,或轉讀尊經,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。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,一名一號,歷臨終人耳根,或聞在本識。是諸眾生所造惡業,計其感果,必墮惡趣,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,如是眾罪,悉皆銷滅。若能更為身死之後,七七日內,廣造眾善,能使是諸眾生,永離惡趣,得生人天,受勝妙樂,現在眷屬,利益無量。
「是故我今對佛世尊,及天龍八部、人、非人等,勸於閻浮提眾生: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,及造惡緣——拜祭鬼神,求諸魍魎。何以故?爾所殺害,乃至拜祭,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,但結罪緣,轉增深重。假使來世,或現在生,得獲聖分,生人天中,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,亦令是命終人,殃累對辯,晚生善處。何況臨命終人,在生未曾有少善根,各據本業,自受惡趣,何忍眷屬,更為增業?譬如有人,從遠地來,絕糧三日,所負擔物,彊過百斤。忽遇隣人,更附少物,以是之故,轉復困重。世尊!我觀閻浮眾生,但能於諸佛教中,乃至善事,一毛一渧,一沙一塵,如是利益,悉皆自得。」
說是語時,會中有一長者,名曰大辯。是長者久證無生,化度十方,現長者身,合掌恭敬,問地藏菩薩言:「大士!是南閻浮提眾生,命終之後,小大眷屬,為修功德,乃至設齋,造眾善因,是命終人,得大利益及解脫不?」
地藏答言:「長者!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,承佛威力,略說是事。長者,未來現在諸眾生等,臨命終日,得聞一佛名、一菩薩名、一辟支佛名,不問有罪無罪,悉得解脫。
「若有男子女人,在生不修善因,多造眾罪,命終之後,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,七分之中,而乃獲一,六分功德,生者自利。以是之故,未來現在善男女等,聞健自修,分分己獲。無常大鬼,不期而到,冥冥遊神,未知罪福,七七日內,如癡如聾。或在諸司,辯論業果,審定之後,據業受生。未測之間,千萬愁苦,何況墮於諸惡趣等?是命終人,未得受生,在七七日內,念念之間,望諸骨肉眷屬,與造福力救拔。過是日後,隨業受報,若是罪人,動經千百歲中,無解脫日。若是五無間罪,墮大地獄,千劫萬劫,永受眾苦。
「復次,長者!如是罪業眾生,命終之後,眷屬骨肉,為修營齋,資助業道。未齋食竟,及營齋之次,米泔菜葉,不棄於地。乃至諸食未獻佛僧,勿得先食。如有違食及不精勤,是命終人,了不得力。如精勤護淨,奉獻佛僧,是命終人,七分獲一。是故,長者!閻浮眾生,若能為其父母,乃至眷屬,命終之後,設齋供養,志心勤懇,如是之人,存亡獲利。」
說是語時,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,悉發無量菩提之心。大辯長者,作禮而退。
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利益存亡品第七 CBETA T0412
白話
這時候,地藏菩薩對佛說:「世尊,我看閻浮提的眾生,一起心動念,沒有不是在造罪的。偶爾遇到善緣,多半又退失當初的心;要是遇到惡緣,每一念都在增長。這樣的人,就像走在爛泥路上,背著沉重的石頭,越走越累、越陷越深。如果遇到善知識,替他分擔,甚至全部扛起,又因為善知識力量大,還一路扶持、勸他站穩腳步。等走到平地,就該記得離開那條惡路,不要再走回頭。」
「世尊,習慣造惡的眾生,從一點點小事,就會累積到無量無邊。這些眾生有這樣的習氣,到了臨終時,父母眷屬應該為他修福,作為往後路上的資糧。可以懸掛旛蓋、點油燈,或誦讀經典,或供養佛像和聖像;乃至念佛、菩薩、辟支佛的名號,一個名號一個名號,從臨終人的耳邊經過,讓他聽到,或是印在他的心識裡。這些眾生所造的惡業,照理說,招感的果報必定墮入惡道。但因為眷屬替臨終的人修了這樣的聖因,這些罪業就都能消除。如果還能在他過世後的七七四十九天內,廣作許多善事,就能使這些眾生永遠離開惡道,生到人間或天上,享受殊勝的安樂,現在的眷屬也得到無量利益。」
「所以我現在,在佛世尊、天龍八部、人與非人面前,勸閻浮提的眾生:親人臨終那天,千萬不要殺生,也不要造惡緣,不要拜祭鬼神、求問各種精怪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些殺生、拜祭,對亡者連一絲一毫的利益都沒有,只是結下罪緣,使罪越來越重。就算亡者來世或今生本來可以得到聖道、生到人天,因為臨終時眷屬造了這些惡因,也會使亡者受牽累糾纏,晚些才能生到好的去處。更何況臨終的人,生前沒有一點善根,本來就要依自己的業,自己去受惡道的報,眷屬怎麼忍心再為他增添罪業?就像有人從遠方來,已經三天沒有糧食,身上揹的東西又超過一百斤,忽然遇到鄰居,再把一點東西託他帶著,他就更加沉重困頓了。世尊,我看閻浮提的眾生,只要在佛法中做一點善事,哪怕只是一根毛、一滴水、一粒沙、一點塵那麼小,這些利益都是自己得到。」
說這些話的時候,法會中有一位長者,名叫大辯。他很早就證得無生,在十方度化眾生,這時示現長者的身分,合掌恭敬地問地藏菩薩:「大士,南閻浮提的眾生過世以後,大小眷屬替他們修功德,甚至設齋,造種種善因,這位過世的人,能得到大利益和解脫嗎?」
地藏菩薩回答:「長者,我現在為未來和現在的一切眾生,承蒙佛的威神力,簡略說說這件事。長者,未來和現在的眾生,臨命終那天,如果能聽到一尊佛的名號、一尊菩薩的名號、一尊辟支佛的名號,不論有罪沒有罪,都能得到解脫。」
「如果有男子女人,生前不修善因,多造罪業,過世之後,眷屬大小為他做福利的一切聖事,七分功德之中,亡者只得到一分,另外六分功德,是做事的活人自己得到。因此,未來和現在的善男信女,趁著身體健康的時候自己修行,每一分功德都是自己得到。無常大鬼隨時會來,沒有預告;神識在幽暗中遊蕩,還不知道自己是罪是福。四十九天之內,像癡呆又像耳聾;或者在各個官署,辯論業果,審定之後,依業去受生。在還沒有定案的這段期間,有千萬般的憂愁痛苦,更何況是墮入各個惡道呢?這位過世的人,還沒有受生以前,在四十九天內,每一念都盼望骨肉眷屬為他造福的力量來救拔。過了這些日子,就隨業受報。如果是有罪的人,往往經過千百年,都沒有解脫的日子。如果是犯了五無間罪,墮入大地獄,千劫萬劫,永遠受各種苦。」
「還有,長者,這樣有罪業的眾生過世後,骨肉眷屬為他辦齋,來資助他的業道。在齋食還沒有吃完、以及辦齋的過程中,米湯和菜葉都不要丟棄在地上;各種食物在沒有供獻佛和僧眾以前,也不可以先吃。如果有違反這些規矩,或不夠精進用心,過世的人完全得不到力量。如果能精進用心、保持清淨,供獻佛和僧眾,過世的人可以得到七分之一。所以,長者,閻浮提的眾生,如果能為自己的父母乃至眷屬,在他們命終之後,設齋供養,志心殷勤懇切,這樣的人,活著的和過世的都得到利益。」
說這些話的時候,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提的鬼神,都發起了無量的菩提心。大辯長者行禮後退下。
法師怎麼講
宏海法師
命終之日切莫殺生而造惡緣,有些人父母在世時不孝順,死後為了面子而大辦喪事,必然會廣造殺生之業
—— 宏海法師(2025) 讀原文 →
宏海法師把經中「臨終之日,慎勿殺害」講得很具體:為了面子大辦喪事、殺生宴客,反而讓亡者背上債。他也說,真正利益亡者的,是依止三寶做功德。
宏海法師
不但利益亡者,陽上人也得利益,而且比例更大,七分功德中,六分功德歸生者自利,這正是“利益存亡”的內涵。
—— 宏海法師(2025) 讀原文 →
法師點出品名「利益存亡」的意思:功德不只幫到亡者,做的人自己得到的更多。
大安法師
如果不如法供齋,命終人也得不到全部利益。如果能精勤護淨,奉獻佛僧,七分功德當中命終人能獲得一分,其餘六分功德由陽世親眷自得。
—— 大安法師(2014) 讀原文 →
大安法師對應經文設齋的部分,說明供齋要如法、精進、清淨,並把「七分獲一」解釋為:亡者得一分,其餘六分歸陽世親眷自己。
印順法師
功德要在七七以內去做。為什麼呢?因為,「七七日內,念念之間,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拔濟。過是日後,隨業受報。」
—— 印順法師(2012) 讀原文 →
印順法師說明為什麼功德要趁七七日內做:亡者此時自己無力作主,只能盼望眷屬為他修福,過了這段時間,就要隨業受報。
昌臻法師
作為子女或親屬,能發真誠心,在七七日內,為父母或親人念佛,由於感情真切,自易感應道交,同時,讓存者增長善根,培植福德,值得提倡。
—— 昌臻法師(2011) 讀原文 →
昌臻法師認為,親人在七七日內誠心念佛,既幫到亡者,也讓活著的人增長善根、培植福德,這種做法值得提倡。
要點
- 眾生舉心動念多半造罪,善知識像在泥路上替人分擔重擔、扶人站穩,等走到平地就要離開惡路。
- 親人臨終時,可為他修福:供養佛像、點燈、誦經,讓他聽到佛菩薩名號;命終後七七日內廣作善事。
- 臨終之日不要殺生、不要拜祭鬼神;這些對亡者沒有利益,只會增加罪緣。
- 做功德,亡者得七分之一,其餘六分歸做事的人,所以要趁健康時自己修;設齋時要精進清淨,先供佛僧,後自己用。